鄭商函〔2025〕241號
各會員單位:
根據《鄭州商品交易所期貨交易風險控制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經研究決定,對2025年清明節期間部分期貨合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作出如下調整:
一、自2025年4月2日結算時起,菜粕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為10%,漲跌停板幅度為8%;菜油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為9%,漲跌停板幅度為8%;玻璃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為12%,漲跌停板幅度為10%。
二、2025年4月7日恢復交易后,自品種持倉量最大的合約未出現漲跌停板單邊市的第一個交易日結算時起,菜粕期貨2505、2507、2508、2509、2511、2601及2603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為10%,漲跌停板幅度為8%;菜油期貨2505、2507、2509、2511、2601及2603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為9%,漲跌停板幅度為8%;玻璃期貨2505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為12%,漲跌停板幅度為10%;上述品種其他期貨合約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恢復至調整前水平。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仍按相關規定執行。
請各會員單位加強資金和持倉風險管理,提醒投資者強化風險意識,加強風險防范。
特此通知。
附 件:2025年清明節期間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調整情況
鄭州商品交易所
2025年3月31日
信息來源:http://www.czce.com.cn/cn/gyjys/jysdt/ggytz/webinfo/2025/03/174360078577203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