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根據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和上海期貨交易所相關規則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3月19日閉市后,自然人客戶SC2504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
二、3月24日閉市后,自然人客戶FU、LU2504合約的持倉應當為0手;
三、3月26日閉市后,非自然人客戶的SC2504賣出持倉不得超過其持有的標準倉單數量;
四、SC2504、LU2504、FU2504合約的最后交易日為3月31日。
請投資者在期貨交易所規定的最后期限前第三個交易日收盤前調整好持倉手數,否則,我司將依據經紀合同按照期貨交易所的限倉標準對其全部或部分持倉強行平倉。如果您持有上述合約行情波動極端或流動性較差,我司有權提前執行強行平倉。請您注意持倉風險。
特此通知。
廣州金控期貨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