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發〔2024〕84號
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決定,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span>1)各品種(除集運指數(歐線)期貨外)交割手續費暫免收?。ê谪涋D現貨和標準倉單轉讓等通過能源中心結算并按交割標準收取手續費的業務)。
?。?span>2)標準倉單作為保證金的手續費暫免收取。
(3)各品種的套期保值交易手續費實施減半優惠。
?。?span>4)能源中心認定的高頻交易者除外。
此前與交割手續費等費用相關的規定,與本通知規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27日
信息來源:https://www.ine.cn/publicnotice/notice/202412/t20241227_8241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