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資者:
衷心感謝您選擇廣州金控期貨(以下簡稱“我司”)進行期貨交易!
根據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7]第2號)規定:“在與客戶的業務關系存續期間,金融機構應當采取持續的客戶身份識別措施……客戶先前提交的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已過有效期的,客戶沒有在合理期限內更新且沒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機構應中止為客戶辦理業務。”為了保護您的合法權益,依法履行反洗錢義務,我司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您需確保留存在我司的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有效。如果您在我司留存的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已失效的,請您在失效之日(或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個月內攜帶最新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身份證明文件,親臨我司或各地分支機構辦理更新手續。如您無法在前述期限內完成更新手續,請您在此期間內通過我司客戶服務熱線400-838-2128,或以書面等方式將您無法辦理更新的合理理由及預計辦理完成的時點告知我司,我們將根據您的情況做相應延期,原則上不超過一個月。
二、對于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證件更新手續且沒有申請延期辦理的證件失效賬戶,我司將采取限制出金權限、中止辦理業務等措施,直至完成更新手續。
三、如果您的聯系地址、電話、郵箱等聯系方式發生變更,請及時聯系當地開戶營業部或致電我司客戶服務熱線辦理相關資料變更手續。
及時更新已失效的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文件是國家法律法規的明確要求,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大力支持與配合!由此給您造成的不便,敬請諒解。如有疑問,請咨詢當地開戶營業部或致電我司客戶服務熱線400-838-2128。
特此公告。
廣州金控期貨有限公司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