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進行股指/國債期貨交易風險相當大,可能發生巨額損失,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您存放在期貨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在決定進行股指/國債期貨交易前,您應充分了解以下事項:
一、您應當了解股指/國債期貨基礎知識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以下簡稱交易所)業務規則及期貨公司的有關規定,充分了解股指/國債期貨交易風險。
二、您應當充分了解股指/國債期貨交易與股票/國債交易、商品期貨交易的區別,了解股指/國債期貨交易風險的特點。
首先,股指/國債期貨交易采用保證金交易方式,潛在損失可能成倍放大,具有杠桿性風險。其次,股指期貨合約到期時,如您仍持有未平倉合約,交易所將按照交割結算價將您持有的合約進行現金交割,您將無法繼續持有到期合約,具有到期日風險。再次,對于因申請股指期貨交易已經取得交易所的投資者交易編碼的客戶可以直接參與國債期貨合約的交易。國債期貨合約采取實物交割方式,如您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如數交付可交割國債或者未能在規定期限內如數繳納交割貨款的,將構成交割違約,交易所將收取相應的懲罰性違約金。最后,如您參與交割不符合交易所或者期貨公司相關業務規定,期貨公司有權不接受您的交割申請或對您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將由您承擔。
三、您應當了解我國股票市場尚屬新興加轉軌的市場,市場波動較為頻繁。股指期貨市場以股票市場為基礎,股指期貨價格的波動往往大于股票市場價格的波動。此外,股指期貨合約標的較大,相應地盈虧金額較大。因此,您的投資可能會面臨巨大的風險。
四、您應當特別注意交易所或期貨公司有關國債期貨合約交割的業務規則和規定。交割涉及的登記存管機構為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您選擇的可交割國債應當符合交易所的相關交割業務規則,國債期貨合約的可交割國債及其轉換因子數值由交易所確定并向市場公布。
五、股指/國債期貨市場實行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您應當滿足中國證監會、交易所及期貨公司關于投資者適當性標準的規定。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對您的各項要求以及依據制度對您進行的評價,不構成對您的投資建議,不構成對您的獲利保證。
您必須充分理解股指/國債期貨交易投資者所應當具備的經濟能力、專業知識和投資經驗,評估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風險控制能力、身體及心理承受能力,審慎決定自己是否參與股指/國債期貨交易。
六、您應當充分理解并遵循“買賣自負”的金融市場原則,充分認識股指/國債期貨交易的風險,根據相關市場信息理性判斷、自主決策,并自行承擔交易后果,不得以不符合適當性標準為由拒絕承擔股指/國債期貨交易履約責任。
本《股指/國債期貨交易特別風險揭示》僅是對從事股指/國債期貨交易投資者的特別提示,為全面了解期貨交易的風險,您在入市交易前,必須同時閱讀并簽署《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客戶須知》。
以上《股指/國債期貨交易特別風險揭示》的各項內容,本人/單位已閱讀并完全理解。
(請仔細閱讀《股指/國債期貨交易特別風險揭示》后,抄寫以上劃線部分)
客戶(授權人)簽字:
(機構客戶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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