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投資者:
為加強對異常交易的監控工作,根據各交易所最新頒布的規定,現就實際控制關系帳戶申報工作的相關事項進行公告,請遵照執行。
已經在我司開立期貨帳戶的投資者,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資者應主動與我司聯系,于2011年3月31日前向我公司交易部報備相關信息,并相應地填寫各交易所的《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申報表》;同時,從公告之日起,在我司新開立期貨帳戶的投資者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開戶時應主動告知并相應地填寫各交易所的《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申報表》:
1.投資者(包括個人、單位)對他人(包括個人、單位)期貨賬戶具有管理、使用、收益或者處分等權限,從而對他人交易決策擁有決定權的行為或事實;
2.投資者(包括個人、單位)的期貨賬戶被他人(包括個人、單位)管理和使用,其收益或者處分被他人(包括個人、單位)控制,從而其交易決策被他人(包括個人、單位)決定的行為或事實;
3.行為人((包括個人、單位)作為他人(單位)的控股股東,即行為人的出資額占他人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4.行為人(包括個人、單位)作為他人(包括個人、單位)的開戶授權人、指定下單人、資金調撥人、結算單確認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
5.行為人(個人)作為他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或者行為人與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一致的;
6.行為人(個人)與他人(個人)之間存在配偶關系;
7.行為人(個人)與他人(個人)之間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關系,且對他人期貨賬戶的日常交易決策具有決定權或者重大影響;
8.行為人(包括個人、單位)通過投資關系、協議、融資安排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對他人(包括個人、單位)期貨賬戶的日常交易決策具有決定權或者重大影響;
9.行為人(包括個人、單位)對兩個或者多個他人(包括個人、單位)期貨賬戶的日常交易決策具有決定權或者重大影響;
10.各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
如對上述公告有疑問,請至電我司客戶服務部或者交易部咨詢,咨詢電話:020-85599365,020-85599692。
特此公告
附件:
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申報表(中金).xls
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申報表(上海).doc
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申報表(大連).doc
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申報表(鄭州).doc
廣永期貨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