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戶:
接上海期貨交易所(上期交易字[2010]295號),大連商品交易所(大商所發〔2010〕239號 )、鄭州商品交易所(鄭商發[2010]209號 、 鄭商發[2010]211號 )調整保證金及漲跌幅度的通知要求,經我司研究決定從2010年11月29日結算時起按以下標準調整所有合約的保證金率:
(一)上交所:
銅、燃料油、線材、鋁、黃金:15%;
螺紋鋼、鋅:17%;
天然橡膠:18%;
(二)大交所:
大豆1號、大豆2號、豆粕、豆油、棕櫚油、聚乙烯、聚氯乙烯、玉米:15%;
(三)鄭交所:
強麥、硬麥、菜籽油、 PTA:15%
棉花、早秈稻、白糖:17%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二、根據交易所通知,自2010年11月29日結算時起,大交所的所有品種合約漲跌停板幅度為6%;鄭交所的棉花、早秈稻、白糖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7%,強麥、PTA、菜籽油、硬麥合約的漲跌停板幅度調整為6%;2010年11月30日起,上期所的所有品種合約的漲跌幅度調整為6%。
按規則規定執行的交易保證金標準和漲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標準的合約,仍按原規定執行。
近期影響期貨市場的不確定性因素較多,價格波動較大,請各客戶注意做好交易風險控制,謹慎運作,規范交易行為,理性投資。
特此通知
廣永期貨有限公司
2010-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