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金控期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管理人”)作為“廣金期貨尊享5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資產管理人,根據《廣金期貨尊享5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管理合同》的第八節“資產管理計劃的參與、退出和轉讓”約定,現將管理人擬以自有資金參與廣金期貨尊享5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管理人擬于2024年3月6日以自有資金5萬元參與“廣金期貨尊享5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自有資金參與本集合資產計劃的比例不超過50%,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和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
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的約定,現向份額持有人征詢意見,征詢期為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6日。份額持有人應在上述征詢期內向我司答復意見,逾期未作答復的,視為份額持有人同意本次管理人自有資金參與。份額持有人不同意的,則應當在2024年3月6日下午14:00前提出全部份額退出申請,本次退出不收取退出費用。逾期未提出全部份額退出申請的,則視為份額持有人已以其行為表明同意上述事宜。
特此公告。
廣州金控期貨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