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證監局與證券時報聯合推出“防范非法證券活動宣傳教育專欄”,本期專欄內容為不要盲目輕信所謂的“薦股專家”。
風險提示:不法分子往往通過網絡直播、微博、微信、銷售軟件、培訓等方式薦股,誘導投資者參與證券交易,詐騙投資者錢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只有經中國證監會許可,取得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才可以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證券公司向投資者銷售證券、提供服務時,應按規定充分了解投資者的基本情況、財產狀況、金融資產狀況、投資知識和經驗、專業能力等相關信息,如實說明證券、服務的重要內容,充分揭示投資風險,方能銷售、提供與投資者狀況相匹配的證券、服務。投資者切記不要盲目輕信所謂的“薦股專家”,避免見財化水,可以通過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查詢其執業注冊信息。如發現有人非法薦股詐騙錢財,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以免造成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