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蒙西地區電力交易市場價格浮動上下限和進一步放開電力市場交易相關事宜的通知
各有關盟市工信局,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市場主體: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文件,經商國家能源局華北監管局,現將調整蒙西地區電力交易市場交易價格浮動上下限和進一步放開電力市場交易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蒙西地區電力交易市場價格浮動上下限
自2021年10月15日起,蒙西地區電力交易市場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在“基準價+上下浮動”浮動范圍內形成,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鋼鐵、電解鋁、鐵合金、電石、聚氯乙烯、焦炭等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
電力用戶的正合同偏差電量按照現行辦法結算,除高耗能企業外電力用戶結算價格最高不超過蒙西電網基準價上浮20%水平。
二、推動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
全部10千伏及以上工商業用戶均應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其他用戶也要盡快參與。即日起,所有工商業用戶均可以通過電力交易平臺進行市場化注冊,自行選擇向發電企業或售電公司購電,價格由市場化方式形成。電網企業代理購電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相關文件要求執行。
三、優化交易模式
蒙西電力交易市場所有用戶側市場主體均可以申請開展掛牌交易,面向火電企業的掛牌交易價格應在合理范圍區間。參加掛牌交易電力用戶掛牌交易電量以外的用電量,以及未參加掛牌交易的電力用戶,均可以參加雙邊協商交易。掛牌交易、協商交易未成交電量不再組織集中競價交易。
本通知未盡事宜,將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另行通知。各有關盟市工信局、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各相關市場主體要認真落實本通知明確的政策措施。執行過程中發現問題,請及時反饋自治區工信廳。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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