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球產品是沒有主動贖回條款的金融產品,無法中途主動贖回退出,只能嚴格按照雪球產品的條款持有到期或敲出終止。以下述三名雪球投資者為例:張三在他投資的雪球產品觸發敲入事件后,發現產品的掛鉤標的持續下跌,并且判斷在產品到期前可能標的無法上漲回期初價格,因此他想要退出產品,防止掛鉤標的未來跌幅進一步擴大最終導致本金的過大損失;李四在雪球產品存續期內發現某基金極具投資價值,想要退出雪球產品,把資金拿來投資新的產品;王五的兒子結婚,為了支持兒子購買婚房,他想把尚在存續期的雪球產品退出用來交房款首付。由于雪球產品不設有主動贖回條款,這三名投資者均無法主動退出產品,因此投資者應當切實了解自身風險承受能力,提前做好資金安排,謹慎選擇投資產品。
(來源:廣東證監局)